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为进一步惩治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加强对拖欠工资严重违法失信用人单位的惩戒,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10月15日,南宁市人社局按照《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规定,将以下4家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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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第二批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信息
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单位(人):北海市海城区天马家居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
负责人:吴新武
职务: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7ma5kalglxp
列入事由:拖欠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05656.6元
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单位(人):广西小兔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韦琳
职务: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l0up066
列入事由:拖欠13名劳动者劳动报酬68302.74元
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单位(人):广西创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祥联
职务: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400ma5l760q2a
列入事由:拖欠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51025.27元
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单位(人):广西赫莱雅家居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肖俭峰
职务: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ma5kc6n10h
列入事由:拖欠2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54912元
以上“黑名单”信息已在南宁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还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西)、“信用中国(广西南宁)”网站、南宁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进行发布。
相关部门将对以上公司实施联合惩戒,其将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受到限制。让违法失信用人单位“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有关规定
《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规〔2017〕16号)规定,用人单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黑名单”:
(一)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二)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前款规定情形的,应将违法分包、转包单位及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一并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
投诉电话↓
(点击以上图片可放大)
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和违法发包、分包、转包的举报投诉电话(市清欠办):0771-5521504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0771-550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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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宁市人社局劳动监察科、南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编辑|覃彦彦
校对|雪 樱
二审|平 凡
三审|陈满运
南宁日报新媒体出品